当前位置: 首页 >新闻动态>新闻动态>详细内容

公共课教学部集中学习“十个严禁”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
文章来源:公共课教学部 作者:向一优 发布时间:2016-09-29 13:50 点击数: 【字体:

     2016年9月28日上午,公共课教学部在部门会议室召开全体会议,集中学习“十个严禁”,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韦寨英主持。

     会上,纪检委员、副主任宁立正首先向大家传达了《关于进一步宣传学习“十个严禁”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》(广艺党纪[2016]22号)及《关于转发<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>的通知》(广艺党纪[2016]18号)的文件精神。他指出,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在日常教育管理中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回潮的重要性,切实做到“十个严禁”,严禁公款私存、私设“小金库”;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、宴请;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;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;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、私车公养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、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、违规操办“升学宴”、“谢师宴”、收受红包、借机敛财;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“四风”问题发生。

     随后,党总支副书记韦寨英再次强调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遵守“十个严禁”的重要性、长期性和严肃性,希望大家将中央八项规定和“十个严禁”贯彻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去,通过提高思想认识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。

     最后全体党员签订了《广西艺术学院党员执行“十个严禁”承诺书》,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问责工作,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。

会议现场

党员签订《承诺书》

 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